不能只比单价。只有当两份报价的交付物、验收口径、返工责任和后续维护完全一致时,单价才有可比性。现实中更常见的情况是:A报价便宜,但只承诺提交一批链接;B报价贵,却包含页面可抓取性修正、提交后的状态核查和一轮返工。此时单价差异反映的是交付范围差异,不是同一件商品的贵贱。判断方法很简单:把两份报价各自改写成“做完之后你能拿到什么、由谁验收、不达标怎么办”三行文字,再比较价格。如果三行文字对不上,单价比较就是无效的。
免费收录网站这个领域里,报价单上写“收录服务”四个字,实际交付可能相差很远。你要做的是把模糊动词拆成可核对的动作。假设A报价写“提交200条链接”,B报价写“提交200条链接并核查抓取状态”。这两者不是同一交付物:前者在提交动作完成时就结束了,后者要到核查结果出来才算结束。如果核查发现大部分链接根本没被访问,B可能触发返工,A不会。
可区分的原因证据在这里:看报价单是否写明了“提交后做什么”。只写提交数量、不写提交后动作的,属于动作型交付;写了状态检查、异常处理和返工次数的,属于结果型交付。前者单价低是合理的,因为它承担的责任更少。你不能拿动作型的价格去要求结果型的质量,也不能因为结果型单价高就认定它虚报。
如果你逐项核对后发现,两份报价的提交对象、提交方式、验收标准和返工条款基本一致,那么单价可以直接比。此时保留低价方是合理的。但要注意一个遗漏条件:免费收录网站服务里,提交对象是否包含你已经改过的页面、是否有数量上限、超出部分怎么算。这三项如果两份报价都写清楚且一致,单价比较才成立。否则你保留的只是“看起来便宜”,不是“实际便宜”。
更常见的情况是B报价包含的内容你并不全需要。比如B包含一轮返工,而你的页面结构稳定、历史提交记录正常,返工概率低。这时可以把B的报价改写成“只做提交和状态核查,去掉返工条款”,再向对方确认改写后的价格。这个动作的结果直接影响下一步:如果对方同意拆分并给出新单价,你就有了一份和A同口径的报价,可以真正比价;如果对方坚持打包,说明返工条款是其成本结构的一部分,你需要在“为可能不发生的返工付费”和“自己承担返工”之间选。
如果两份报价的交付范围写下来几乎一样,但单价差出数倍,你需要先排除三种合理解释:一是低价方用了自动化批量提交,成本结构不同;二是高价方把品牌溢价或人工核查时间算进去了;三是其中一方对“收录”的定义不同,一个指提交成功,一个指页面被访问。排除之后如果仍无法解释,退出比价、要求双方各自提供一份逐项交付清单,是更稳妥的动作。不要在没有清单的情况下按单价拍板。
假设你拿到两份报价:A总价300,承诺提交150个页面;B总价900,承诺提交150个页面、核查其中至少100个的抓取状态、对未抓取的30个做一轮调整后重新提交。假设你的页面中有40个是近期改版过的,抓取异常概率较高。
只比单价,A是B的三分之一,选A。但把交付范围对齐后:A不核查、不返工,40个改版页面如果抓取异常,你需要自己发现并另行处理;B的900里有一部分买的是“异常被发现的概率”和“一轮修正”。此时决策依据不是单价,而是你对那40个页面的把握程度。如果你已经用其他方式确认过它们可正常访问,A够用;如果没有,B的溢价对应的是你省下的自查时间。
做完这三步,你会得到两份同口径的报价。此时如果单价仍有明显差距,差距本身就成了需要对方解释的问题,而不是你直接接受或拒绝的理由。先要解释,再决定保留、改写还是退出。